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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发文 全方位监测预警金融风险(七大要点)
发布:2018-04-19 09:18:00

4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进金融业综合统计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旨在加快推进金融业综合统计,支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

 

 

业内对“金融业综合统计”的提法并不陌生。在2012年发布的《金融业发展和改革“十二五”规划》中,曾提出“推进金融统计标准化工作,建立统一、全面的金融业综合统计体系,支持监测社会融资规模”,“构建金融业综合统计信息平台,完善数据信息共享机制”。

 

此后《十三五规划建议》和《十三五规划纲要》均明确提出“统筹金融业综合统计”的要求。去年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也提到,“推进金融业综合统计和监管信息共享,建立统一的国家金融基础数据库,解决数据标准不统一、信息归集和使用难等问题。”

 

全方位摸清“家底”,预警金融风险

 

这次《意见》发布,明确了多项实质性工作由人民银行牵头,金融监管部门、国家外管局、国家统计局等配合,金融业综合统计工作进入全面部署推进的阶段。

 

那么金融业综合统计具体怎么做?昨天央行负责人答记者问时表示,“全面推进金融业综合统计,需要拿出办法解决以下问题:统计标准要先行,数据组织要集中,监测领域要完整,风险预警要前瞻,共享机制要完善。”

 

解释一下这几句话:要统一统计口径和标准,首先要“统一度量衡”;把收集到的数据集中放在一起,才便于进行统计;统计监测的覆盖面要全,样本全,统计误差才会小;预警风险,金融风险大部分来自于信息不对称,而综合统计能让信息更加对称;完善共享机制,无论是数据信息的收集,还是统计的结果,都要进行共享。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陈雨露曾表示,金融业综合统计旨在实现对所有金融机构和金融活动的全流程、全链条动态统计监测,主要包括三个部分:

 

1、金融业资产负债表和金融资金流量统计,这是综合的综合,具有统领地位,能够完整展现金融业的“家底”;

 

2、货币信贷统计和分业机构监管统计,这部分统计内容已经较为成熟;

 

3、服务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风险的统计,包括交叉性金融产品统计、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统计、金融控股公司统计、互联网金融统计等,这是需要重点补短板的内容。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用“统一、全面、共享”来形容金融业综合统计体系。“统一”,是指所有金融统计指标的名称、定义、分类、计值和编码均是一致的,是以标准化为基础的综合金融统计。

 

“全面”,是指机构全、业务全、内容全。金融业综合统计应是综合的、动态的、开放的统计体系。它以产品和机构并重,既可服务于以总量、价格为主要中介目标的货币政策,也可服务于以资产质量和跨机构、跨市场、跨境风险为主要对象的宏观审慎管理;既服务于货币与金融统计,也服务于金融稳定和金融监管统计;既满足宏观金融管理需要,也服务于金融业整体发展,为金融机构加强自身管理和改善经营提供依据。

 

“共享”,是指综合统计既为中央银行服务,也服务于监管当局等部门,在制度安排上促进银行、证券、保险相互协调,促成金融统计的全覆盖、标准化、法制化和信息共享。

 

《意见》七大要点提炼

 

下面,对《意见》的要点进行提炼,供大家学习参考。

 

要点1:制定完善统计标准,形成统计基础

 

统一金融数据统计口径。统一规范金融机构、金融工具、金融交易对手方所属经济部门、金融基础设施等基础统计要素的定义、口径、分类和编码等规则。相关部门制定行业统计标准,与基础统计标准协调对标。

 

广发银行组点评:金融机构监管套利一般出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监管非对称”,另一个是“监管真空”。

 

监管非对称:如果多个监管部门的目标或手段不一致时,在监管重叠的金融业务领域,可能出现不同部门力度不一致的“监管非对称”现象,导致金融机构的监管套利。这一问题的解决需要金融监管机构目标和手段上进行协调,随着本轮国家机构改革的推进,以及金融监管部门的协调性加强,这一问题已经相对有效解决。

 

监管真空:由于金融创新,金融机构产生新的业务类型,或者跨部门监管的障碍,新的业务类型无法进行有效数据统计,导致金融监管真空的出现。这一问题的解决需要更高层次金融监管部门进行数据统计和监测的统筹,增加数据透明度和可信度。

 

《意见》出台,正是为了解决金融创新带来的数据缺失和失真问题,短期直接呼应即将出台的资管新规,服务于本轮金融监管协同,长期利好我国金融体系的透明度和稳定性。

 

要点2:建立国家金融基础数据库,强化大国金融数据治理

 

实现数据有效共享。2018年-2019年,建立金融业综合统计基础数据归集平台;2020-2022年,建设先进、完备的国家金融基础数据库。

 

要点3:资管产品综合统计,“一穿到底”,识别风险

 

与即将出台的资管新规呼应。资管产品综合统计(规模、关联性、资金结构、杠杆率、收益率、期限结构等),银行、证券、保险等机构的资管产品“一穿到底”,反应产品关联性、发现金融风险传染性、实现资金链条穿透性,建立资管产品统计信息系统,制定交叉性金融产品统计制度,扩展统计监测,识别风险传染渠道。

 

要点4:建立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金融控股集团统计

 

建立“机构对机构”交易对手统计模板,统计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等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之间、内部机构之间、内部外部机构之间的交易和风险;统计金融控股集团的股权关系,穿透至实际控制人、最终受益人,统计集团公司与子公司、各子公司之间的金融活动,反映内部关联交易及风险。

 

广发银行组点评:在防范系统性风险重要原则下,系统重要性金融控股集团可能会面临额外的监管。“大而不倒”的政府隐形背书将面临更高的监管要求,下一步需要关注系统重要性金融集团实际控制的金融持牌机构,是否也会面临更高的监管要求。就部分创新业务领域而言,如互联网金融,由于统计时间点退后,在对应统计体系完善之前,相关监管可能会非常趋严。

 

要点5:编制金融业资产负债表,完善金融资金流量、存量和货币信贷统计,强化宏观杠杆率监测基础

 

建立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金融机构统计指标与资产负债统计指标体系的对应关系,编制统一的金融业资产负债表,摸清金融业家底;完善金融活动的资金流量和存量统计,做好与国民账户的衔接配合;完善货币信贷统计制度与宏观调控总量指标,完善货币政策传导和流动性创造过程的统计监测;在此基础上完善对宏观杠杆率的统计测算。

 

广发银行组点评:当前,由于跨部门信息统计困难,数据重叠性、交叉性、不可穿透性导致宏观金融数据统计失真,典型如游离于信贷统计之外的同业和表外等影子银行业务,会导金融杠杆率的高估或低估,使得我们对金融系统结构性和脆弱性把握不足。

 

从历史看,由于影子银行的对冲,货币政策对经济增长的影响中长期效果偏弱。本次改革将“完善货币政策传导和流动性创造过程的统计监测”,这有助于提高货币当局对经济调控的掌控力,增加货币政策的中长期有效性。

 

《意见》明确表示要“建立机构对机构交易对手统计模板”,这个统计模板将是核心抓手,帮助我们打开影子银行黑箱,提高相关业务数据透明度,逐渐压缩政策套利空间,降低宏观金融风险。未来,预计同业扩张的空间急剧缩小。

 

要点6:完善债券、货币、外汇、黄金等金融市场统计

 

完善上述各类现货市场及对应衍生品市场的统计,实现对股票市场与其他市场数据主要关系的关联监测。现阶段以债券市场统计为主要推进领域。

 

广发银行组点评:当前我国债券市场分割现象相对严重,《意见》明确提出开始阶段“以债券市场统计为主要推进领域“,预计未来债券市场监管分割、基础设施机构协调性不足、数据透明度不高的现象将弱化,意味着不同监管主体和交易场所的监管非对称现象将减少,发债主体的融资监管套利空间将收缩。

 

要点7:完善地方金融、互联网金融的统计

 

制定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互联网金融机构等的统计制度,填补统计空白。

 

广发银行组点评:未来地方监管机构审批的金融类公司(如互联网金融机构、小贷公司等)的跨区域经营行为可能会受到限制。

 

(来源:中国基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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