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910号),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零碳园区建设工作。通知明确了加快用能结构转型、推进节能降碳、优化产业结构、强化资源节约集约、完善基础设施、加强技术应用、提升能碳管理能力、支持改革创新等八项重点任务,并配套了资金、审批、要素等多方面保障措施。
为响应国家零碳园区建设号召并推动纺织行业绿色转型,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中国纺联)已于今年4月启动《零碳纺织产业园区评价技术规范》团体标准的起草工作。该标准旨在为纺织产业园区提供科学、系统、实用的零碳建设评价工具,提升转型成效。诚邀纺织行业内外的产业园区、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及社会团体积极参与标准制定,共同推动纺织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绿色转型。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
发改环资〔2025〕9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能源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支持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建成一批零碳园区,逐步完善相关规划设计、技术装备、商业模式和管理规范,有计划、分步骤推进各类园区低碳化零碳化改造,助力园区和企业减碳增效,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坚实有力支撑。现就零碳园区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任务
(一)加快园区用能结构转型。加强园区及周边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支持园区与周边非化石能源发电资源匹配对接,科学配置储能等调节性资源,因地制宜发展绿电直连、新能源就近接入增量配电网等绿色电力直接供应模式,鼓励参与绿证绿电交易,探索氢电耦合开发利用模式。推动园区积极利用生物质能、核能、光热、地热、工业余热等热能资源,实现供热系统清洁低碳化。探索氢能、生物质等替代化石燃料和原料。
(二)大力推进园区节能降碳。推动园区建立用能和碳排放管理制度,深入推进企业能效碳效诊断评估,加强重点用能设备节能监察和日常监管,淘汰落后产能、落后工艺、落后产品设备。支持企业对标标杆水平和先进水平,实施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鼓励企业建设极致能效工厂、零碳工厂。
(三)调整优化园区产业结构。鼓励园区加快自身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布局发展低能耗、低污染、高附加值的新兴产业,探索以绿色能源制造绿色产品的“以绿制绿”模式。支持高载能产业有序向资源可支撑、能源有保障、环境有容量的园区转移集聚,探索深度降碳路径。
(四)强化园区资源节约集约。统筹规划园区及企业空间布局,提高土地资源集约利用水平,促进能量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健全园区废弃物循环利用网络,推进工业固体废弃物、余压余热余冷、废气废液废渣资源化利用。
(五)完善升级园区基础设施。优化园区基础设施规划设计,系统推进电力、热力、燃气、氢能、供排水、污染治理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改造。推动新建建筑按照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标准设计建造。完善园区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加快运输工具低碳零碳替代。
(六)加强先进适用技术应用。支持园区与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开展深度合作,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探索绿色低碳技术研发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机制,围绕低碳零碳负碳先进适用技术打造示范应用场景,形成具有商业价值的技术解决方案。
(七)提升园区能碳管理能力。支持园区建设覆盖主要用能企业的能碳管理平台,强化园区及企业用能负荷监控、预测与调配能力,为碳排放核算、源网匹配调节、电力需求侧管理、多能协同互补、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等工作提供支撑。
(八)支持园区加强改革创新。支持地方政府、园区企业、发电企业、电网企业、能源综合服务商等各类主体参与零碳园区建设,围绕实现高比例可再生能源供给消纳探索路径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园区以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等形式参与电力市场,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电力系统稳定性。
二、保障措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持零碳园区建设,鼓励各地区对零碳园区建设给予资金支持,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等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鼓励政策性银行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中长期信贷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债券用于零碳园区建设。支持园区引入外部人才、技术和专业机构,服务企业节能降碳改造、碳排放核算管理、产品碳足迹认证等。探索对零碳园区多能互补、多能联供项目实行“一个窗口”审批制度。强化用能要素保障,在零碳园区范围内创新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模式,探索实施区域审批或项目备案。加强新建园区、新能源电源、供电设施等用地用海要素保障。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国家发展改革委统筹推进零碳园区建设,持续深化相关领域改革创新,在试点探索、项目建设、资金安排等方面对零碳园区建设给予积极支持。工业和信息化部指导各地区推进工业园区低碳化改造,推动具备条件的工业园区建设零碳园区。国家能源局指导各地区加强零碳园区绿色能源供给体系建设和改革创新,推动园区供用能模式变革。各地区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本地区工业和信息化、能源主管部门等结合实际抓好工作落实。
(二)组织园区申报。在综合考虑能源禀赋、产业基础、电力安全可靠供应、减碳潜力等因素基础上,各地区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本地区工业和信息化、能源主管部门等推荐有条件、有意愿的园区建设国家级零碳园区(基本条件见附件1),并指导园区综合分析项目可行性,测算经济、环境、社会效益,按要求编制申报书(大纲见附件2)。各地区推荐园区数量不超过2个,于8月22日前将推荐园区名单及建设方案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
(三)扎实开展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方面对地方推荐园区的建设方案进行审核,统筹考虑产业代表性、综合示范性、碳减排潜力等因素,确定首批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名单。对于纳入建设名单的园区,各地区发展改革委要加强工作指导,协调解决困难问题。各地区可结合实际开展省级零碳园区建设。
(四)加强评估总结。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期满后,由省级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自评估。自评估符合要求的,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评估验收(指标体系见附件3),通过评估验收的园区正式成为国家级零碳园区。各地区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方面及时掌握本地区零碳园区建设进展,梳理总结经验,为相关行业、区域和其他园区低碳化改造探索有益经验。
附件:1.零碳园区建设基本条件
2.国家级零碳园区申报书大纲
3.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指标体系(试行)
4.零碳园区碳排放核算方法(试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能源局
2025年6月30日
友情链接: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
《零碳纺织产业园区评价技术规范》团体标准
一、标准制定的背景
我国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园区绿色低碳发展,陆续颁布了多项政策文件推动工业园区转型升级。2000年以来,国务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科学技术部等部门发布的各类重要文件中,涉及生态工业园区、园区循环化改造、绿色园区、低碳园区等10余类示范试点园区。贯彻落实上述文件要求,纺织行业积极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形成了一批绿色低碳园区,取得了积极成效。
“双碳”战略实施以来,国家更加重视园区在实现“双碳”目标过程中的关键作用。2021年10月,国务院颁布了《2030 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明确提出要“选择100个具有典型代表性的城市和园区开展碳达峰试点建设,并在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对试点城市和园区给予支持”。2024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提出要建立一批零碳园区。这标志着,园区将成为零碳发展的先行示范区域。2025年3月,中国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开展国家碳达峰第二批试点,建立一批零碳园区、零碳工厂。可以预见,零碳园区将成为未来一段时期双碳工作的重点任务。
为深入落实国家双碳战略决策部署,积极推进零碳纺织产业园区建设,将是行业“十五五”期间的重要任务。为此,在中国纺联的指导下,由中国纺联社会责任办公室和产业园区工作办公室具体组织,中国纺织信息中心和中国纺织工业企业管理协会共同牵头起草《零碳纺织产业园区评价技术规范》。该标准能够为园区提供科学指引,指导园区科学开展零碳建设工作,实现园区零碳转型目标。
二、标准的目标
(一)标准预期目标
(二)标准预期作用
三、参与方式与要求
中国纺联诚挚邀请所有在纺织服装行业具有影响力和技术实力的产业园区、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及社会团体积极报名参与,共同为行业绿色转型和可持续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一)参编意义
(二) 参与方式
根据《关于下达<《分梳绵羊毛》>等5项团体标准计划项目的通知》(中国纺联科函〔2025〕18号),《零碳纺织产业园区评价技术规范》团体标准由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中国纺联社会责任办公室和产业园区工作办公室具体组织,中国纺织信息中心和中国纺织工业企业管理协会共同牵头起草。
为高质量完成本标准编制工作,确保标准更具科学性、专业性和实用性,现公开征集部分单位参与标准起草工作,详细信息请下载征集通知。请自愿报名参加本标准起草的单位,填写《中国纺联标准参与起草单位申请表》,并将盖章纸质文件寄送指定地址,电子文件发送指定邮箱。
申请表应同时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盖章件各一份。盖章纸质版文件寄送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18号8层815室,杨蕊(收),13810405698。电子版请发送到邮件:sdg@ctic.org.cn。我们将根据标准起草需求,确定参与单位和人员名单,并报送中国纺联标委会秘书处。
(三)参编单位要求
征集范围:设立有管委会的纺织产业园区,以及行业企业、行业协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基本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能够为标准制定工作提供人员、资金、技术等支持,并参与或支持标准试点工作。
能力要求:
(1)在拟制定标准所覆盖的特定领域拥有丰富的经验和基础,如零碳工厂建设、低碳园区建设、绿色园区建设等,且处于领先地位。
(2)指定参与起草人员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经验和能力,熟悉标准化工作流程,能够积极承担、合作完成起草工作组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起草单位和人员数量:原则上,起草单位数量不超过20个,每个单位指定1人参与起草工作。
(四)联系方式
中国纺联产业园区工作办公室
荣 鹏(16218107777)
白丽敏(13391966835)
关于征集《零碳纺织产业园区评价技术规范》CNTAC团体标准起草单位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