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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行动了!小微减税地方政策落地,8项税费按50%顶格减征
发布:2019-02-20 14:48:00

上海市小微企业税收减免政策明确。

 

2月18日,上海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决定,将对小微企业实施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减免政策。同时决定,上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将按50%征收“六税两费”。

 

不只上海,近期在国家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指导下,全国多地相继出台政策,明确当地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费优惠政策。

 

多地明确小微企业“六税两费”按50%顶格减征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上海市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即所谓的“六税两费”。

 

据测算,上海实施这一减征措施,预计将降低企业税费负约9亿元,惠及小规模纳税人约76万户。

 

不只上海,近期在财政部、税务总局明确对小微企业实施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指导下,全国多地相继出台政策,明确当地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费优惠政策。

 

截至2月18日19时,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几乎已全部明确小微企业“六税两费”按50%幅度顶格减征。此外,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5个计划单列市按本省规定执行。

 

本次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自2019年1月起实施,2月即是该政策落地后的首个纳税申报期。

 

此次税务部门为纳税人提供的“申报即享受”便捷服务,让全国各地小微纳税人更便捷地享受到国家减税降费的红包。

 

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新政预计减负2000亿

 

1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公布将再推出一批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措施。1月17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此后,国税总局连发《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和《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减征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针对小微企业的普惠性减税措施迅速落地。

 

根据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对月销售额10万元及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免征增值税。

 

 

政策规定,对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其中所称的小型微利企业,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据了解,据此标准,被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户数将为1798万户,其中民营企业占98%,占全部纳税企业的比重将超过95%。

 

政策表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及宏观调控需要,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六税两费”。

 

 

目前看来,几乎所有省市区均选择按50%的幅度顶格减征。同时政策还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六税两费”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据国家税务总局统计,2018年1-11月,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共计减税约1840亿元。而这最新的一批针对小微企业的普惠性减税措施,预计每年将再为小微企业减负约2000亿元。

 

 

来源:中国基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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